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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夫定片/0.1g*1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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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81
  • 包装单位:
  • 拆零销售1
  • 件装量:200
  • 有效期:2025-10
  • 库存:
  •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
厂  家: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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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0.1g*1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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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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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名称:拉米夫定片
    • 商品货号:50528
    • 网站商品编号:SPH00050528
    • 生产厂家: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拆零销售:1
    • 件装量:200
    • 规格/包装:0.1g*14片
    • 包装单位: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481
    • 有效期:2025-10
    • 经营范围:化学药制剂




    通用名称:拉米夫定片

      商品名称:拉米夫定片(健甘灵)

      拼音全码:LaMiFuDingPian(JianGanLing)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症/功能主治】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规格型号】 0.1g*14s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1g(1片),饭前或饭后服均可。详见包装说明书。

    【不良反应】 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夫米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详见下表。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 忌】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儿童用药】 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老年患者用药】 参见成人用法用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资料,因此服药期间不宜妊娠。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本品的药物代谢和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并主要以药物原形经肾脏清除,拉米夫定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小。 拉夫米定主要是以活性有机阳离子的形式清除。在与具有相同排泄极致的药物同时使用时,特别是当该药物的主要清除途径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的主动肾脏分泌时(如三甲氧苄氨嘧啶),考虑其相互作用。其他以这种机制清除的部分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经研究表明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药物过量】 没有已知的拉米夫定解毒剂。曾报告一名成年人吞服了6克拉米夫定,没有记录到临床征象或症状,且无正常保存的血液化验结果。鉴于通过(4小时)血液透析,非卧床腹膜透析和自动腹膜透析所清除的拉米夫定的量微不足道,所以尚不明确拉米夫定过量事件中连续性血液透析所提供的临床效益。如发生药物过量,则应对患者进行监测,需要时进行标准化支持性治疗。

    【药理毒理】 1.药理作用:拉米夫定为核苷类似物,可在细胞内磷酸化,成为拉米夫定三磷酸盐(L-TP),并以环腺苷磷酸形式通过乙型肝炎病毒(HBV)多聚酶嵌入到病毒DNA中,导致DNA链合成中止。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是哺乳动物(、(和(-DNA多聚酶的弱抑制剂。在体外实验中,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在肝细胞中的半衰期为17-19小时。拉米夫定为一种抗病毒药,在多种实验细胞系及感染动物模型上均表现出对乙型肝炎病毒的抑制作用。但其中有两种动物模型(小鸭和黑猩猩)在停止本品治疗后的4和14天内分别出现乙型肝炎病毒的血清DNA水平回升。长期使用拉米夫定,可导致HBV对其敏感性降低。病毒株基因型分析显示,此种变化与HBV聚合酶催化反应区YMDD序列552位点上的蛋氨酸被缬氨酸或异亮氨酸取代以及528位点上的亮氨酸被蛋氨酸取代有关。在体外,含YMDD变异的HBV重组体的复制能力低于野生型HBV。目前尚不清楚HBV的其它变异是否与其对拉米夫定的体外敏感性下降有关。 2.毒理研究 (1)遗传毒性:拉米夫定在微生物致突变试验和体外细胞转化实验中未显示致突变活性,但在体外培养人淋巴细胞和小鼠淋巴瘤实验中显示出其微弱的致突变活性。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2000mg/kg(血药浓度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推荐临床剂量下的60-70倍),未见明显的遗传毒性。 (2)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mg/kg/天(血药浓度为人临床血药浓度的80-120倍),其生育力和断奶后仔代的存活、生长、发育未受明显影响。大鼠和家兔分别经口给予拉米夫定4000和1000mg/kg/天(血药浓度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血药浓度的60倍),均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畸作用。当家兔血药浓度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血药浓度相近时,出现早期胚胎死亡率升高。但大鼠血药浓度达到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血药浓度的60倍时,未见此类现象发生。对妊娠大鼠和家兔的研究结果显示,拉米夫定可以穿过胎盘进入胎仔体内。尚无拉米夫定用于妊娠妇女的充分和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资料。哺乳期大鼠乳汁中拉米夫定浓度和其在血浆中的浓度相近。 (3)致癌性:大鼠和小鼠的长期致癌试验结果显示,当暴露水平达到人临床暴露水平的34倍(小鼠)和200倍(大鼠)时,未表现出明显的致癌性。

    【药代动力学】 1.吸收:拉米夫定可被胃肠道良好吸收,正常情况下成人口服拉米夫定后生物利用度为80~85%。口服给药后,最大血药浓度(Cmax)的平均达峰时间(Tmax)约为1小时。以每日一次,每次100mg的治疗剂量给予拉米夫定,其最大血药浓度Cmax为1.1~1.5(g/ml(4.8-6.5(mol/L)左右,谷值血药浓度为0.015~0.020(g/ml(0.065-0.087(mol/L)。拉米夫定与食物同时服用可延迟Tmax并降低Cmax(最大至47%),但不会改变其生物利用度(按药时曲线下面积计算),因此,饭前和饭后服用本品均可。 2.分布:静脉给药研究结果表明,拉米夫定平均分布容积为1.3L/kg,在治疗剂量范围内药代动力学呈线性,并且与白蛋白的血浆蛋白结合率较低(<36%)。有限的资料表明拉米夫定可通过中枢神经系统,进入脑脊液(CSF)中,口服拉米夫定2~4小时后,脑脊液/血清中药物浓度的比值平均约为0.12。 3.代谢:代谢是拉米夫定清除的一个次要途径,唯一已知的拉米夫定在人体中的代谢物是转硫代谢物。由于拉米夫定的肝脏代谢程度低(5~10%),且血浆蛋白结合率低,所以拉米夫定与其代谢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 4.排泄:拉米夫定主要以原形经肾小球过滤和分泌(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自尿中排泄,肾清除约占其总清除的70%,平均系统清除率为0.3L/h/kg,清除半衰期为5~7小时。 5.特殊人群:对肾功能损伤者的研究显示肾功能不全影响拉米夫定的清除。对肌酐清除率<50ml/分的患者应降低用药剂量(参见用法用量)。肝功能损伤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影响。在肝移植患者中的有限的研究表明,除非伴有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损害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影响。老年人机体正常老化伴有肾脏功能减退者在临床上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无显著影响,只有在肌酐清除率<50ml/min时才会有所影响(参见用法用量)。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 装】 铝塑包装,14片/板×1板/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81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仅供参考】
  •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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